最適合人群
- 赴美發展的國際公司
法律背景
條約國人持有的美國公司可以聘用且外派條約國人赴美工作,合適的職位應該是管理階級或特殊技術人員。
E-2可以由美國開始申請,或直接由美國駐條約國的領事館申請。外派的員工最好已經是條約國家公司的員工,已經累積工作經驗才被外派赴美。條約公司收到的投資金錢來源必須仔細解釋。法律沒有精準的比例要求美國企業聘用多少員工才能外派幾位條約國員工,但是建議不要大量依賴條約國員工。這些標準是由移民局與官員由邏輯與合理性的方式來審核。因此,E-2條約國員工的簽證是有相當性的客觀審核空間,必須要在無法律硬性要求中找到符合移民局要求的案件準備方式。
基本條件
- 美國公司是條約國人持有至少50% 的股份
- 條約國企業有能力投資美國市場,建議至少$250k美元投資
- 企業已經運作或將要能夠運作
- 美國公司有足夠的員工給外派的條約國員工管理
額外條件與建議
- 建議美國公司要已經實際運作,並且已經聘用美國員工
- 資金來源與美國境內的商業花費必須清楚解說
主要優點
- 沒有名額限制也不用抽籤(不像H-1B 簽證)
- 薪資並不是由美國勞工局規定
- 可快速批准且赴美生活
- 配偶也可以求職
- 小孩可念公立學校
- 長期在美國工作,無限續簽
注意事項
- 沒有美國員工對條約國員工的比例,但建議需要聘用美國員工
- 被外派的人選最好先前有在條約國企業入職
- 無法直接申請綠卡,但是可以先前規劃達到目標
- 可能面臨美國肥咖條款… 放心,我們的美國稅務與CRS 專家能夠幫助您!
申請流程
- 設立美國公司與銀行公司帳戶
- 開始初步運作與安排(租約、庫存、薪資代付、商業保險、等)
- 放心,我們能夠幫助您!
- 在美國境內的移民局或境外的領館申請
- 通常可2 – 5 個月內完成
成功案例
綠楓已經成功辦理數千案例,幫助美寶家庭、創業家、跨國企業與多數商業辦理工作簽證與不同種類的綠卡。我們透過委託與承辦經驗不斷學習且跟進美國移民局最新的審核思考模式,能夠精準掌握最安全且能夠成功的門檻。
- 美寶家庭,讓父母能夠陪同美寶赴美生活受教育
- 好萊塢製片公司
- 85⁰C、鮮芋鮮、多數知名餐飲公司
- 緯創電子與許多高科技公司
- 多家國際會計、醫學、法律事務所
- 多數上市公司與私人企業
- 多位傑出體育健將、藝人、名醫、賽車手、發明家、與其他領域的傑出人才
- 成功策畫辦理簽證與綠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