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適合人群
- 母國企業已大型且成熟
- 想避免EB-5漫長排期的家庭
- L-1A
- 在母國企業已經是企業高管
- L-1B
- 在母國企業訓練出來特殊技能,且此技能無法在美國被取代
法律背景
為了方便跨國公司進入美國市場,移民局能允許跨國公司外派已經在海外在職至少一年的高級經理與特出技術人員進入美國的關係企業。對於跨國經理的工作簽證申請,美國關係企業必須提出申請,證明海外的母公司是有正當原因與能力在美國經營,被外派的經理有高管經驗,並且美國公司有多數成員給予外派的高管來管理。
L-1 與綠卡申請都必須由美國開始申請,母公司投入美國企業的投資資金來源必須解說。法律沒有限定最低的投資額,也沒有解說在美國的企業必須達到什麼等級的商業成績。這些標準是由移民局與官員由合理邏輯性的方式來審核。因此,L-1 與綠卡申請是有相當性的客觀審核空間,要依賴大量案件累積下來的經驗,找到符合移民局的要求,確保更高的成功率。
基本條件
- 母國企業需要與美國企業有至少一年的關係
- 外派人員需要在母國企業已經任職至少一年
- L-1A 申請需要有多數美國員工
- L-1B 申請需要證明特殊技術如何特殊且無法在美國被取代
額外條件與建議
- 母國企業已大型且成熟(建議聘用50 位員工以上、年銷售額500 萬美元以上)
- 美國分公司已經有成熟的計畫或已經達成成熟的經營模式(建議聘用10 位以上的美國員工)
- 資金來源與美國境內的商業花費必須清楚解說
主要優點
- 母國企業領域可與美國企業不同
- 配偶也可以求職
- 小孩可念公立學校
- 直接辦理永久綠卡,速度比EB-5 更快,不需要先辦理臨時綠卡(有些出生國會有額外的排期)
- 不需要嚴謹的EB-5 個人資產證明
注意事項
- 美國企業規模需要偏大
- 總投資通常會超過EB-5 投資移民的最低要求
- 可能面臨美國肥咖條款… 放心,我們的美國稅務與CRS 專家能夠幫助您!
申請流程
- L-1 簽證
- 設立美國公司與銀行公司帳戶
- 開始初步運作與安排(租約、庫存、薪資代付、商業保險、等)
- 放心,我們能夠幫助您!
- 在美國境內的移民局申請
- 通常可2 – 5 個月內完成
- EB-1C 高管綠卡
- 在美國境內的移民局申請
- 通常可約18 個月內完成(有些出生國會有額外的排期)
- EB-2 / EB-3 工作綠卡
- 在美國境內的移民局申請
- 通常可約18 個月內完成(有些出生國會有額外的排期)
成功案例
綠楓已經成功辦理數千案例,幫助美寶家庭、創業家、跨國企業與多數商業辦理工作簽證與不同種類的綠卡。我們透過委託與承辦經驗不斷學習且跟進美國移民局最新的審核思考模式,能夠精準掌握最安全且能夠成功的門檻。
- 美寶家庭,讓父母能夠陪同美寶赴美生活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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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數上市公司與私人企業
- 多位傑出體育健將、藝人、名醫、賽車手、發明家、與其他領域的傑出人才
- 成功策畫辦理簽證與綠卡方案